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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有关措施规定成果,推进“清廉党校”建设,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9月5日,州委党校(院)组织召开节前廉政提醒会,并对校委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会上,常务副校(院)长宋子宁指出,全体党员干部务必自觉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远离红线、守住底线,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带头做到节日期间不大规模聚集、聚餐,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杜绝餐饮浪费。
常务副校(院)长宋子宁要求:一是要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属性、提高政治能力,把提高学员政治素质作为培训的第一目标,把政治合格作为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把政治纪律作为作风建设的第一要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防线,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政治学校,党校必须始终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能力担当和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职能作用,推进新时代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党校力量。
供稿:校(院)机关党委
编稿:州委党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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