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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针对工程款支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已全部整改完毕,重新核查了验收流程,并约谈了相关负责人……”近日,涉及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单位负责人向富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汇报问题整改情况。
此前,该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监督单位的重大项目工程款支付财务凭证存在异常。“工程款项支付必须要件齐全、程序合规。工程验收是确保国家资金安全、项目质量的‘铁门槛’,绝不能有任何含糊。”组长在初步研判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的严肃性。
纪检监察组随即调取该项目的全部档案资料,仔细核对后发现,在这笔款项支付前,作为核心要件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单》上,“现场验收人员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及“施工单位意见”三大栏竟均为空白,缺少关键的责任确认和验收结论。项目付款在缺乏正式验收依据的情况下仍被推进,支付审核环节存在明显漏洞。
这份“无声”的验收单,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项目实施单位在执行内控制度、履行监管责任方面的缺失,也反映出主管部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资金安全风险隐患不容小觑。
工程验收非小事,资金监管必须从严。纪检监察组立即向该单位党组发出《预警卡》,要求立即暂停相关支付流程的后续操作,对该项目验收程序进行倒查复核,限期补充完善验收手续,并对已付资金的合规性重新审核。同时,督促该单位深刻反思,从制度执行、流程管控和人员教育等方面全面查摆问题,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根据预警卡的要求,该单位党组重新组织了正式验收,完善了全部签字盖章手续,全面梳理了财务支付审批流程,并对项目管理和财务审批的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重新组织学习项目验收程序法规,明确“无验收不付款”的硬性原则和逐级审核的刚性责任,实现了安全排“雷”的目的。
“派驻监督就要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程款支付环节廉洁风险高度集中,任何程序上的‘省略’和‘变通’,都可能滋生腐败、造成国家资金损失。我们必须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以精准有效的监督护航项目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该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案例为典型,推动各监督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大额资金支付等领域开展举一反三的自查自纠,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点带面推动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

(富宁县纪委监委:熊桂艳)
(编辑:周秋 美编:陆军 二审:刘虹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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