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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查调查对象任职文件、分工文件不全。”“证据链差了这环佐证材料,得再细化核实才行。”在卧龙街道纪工委的办公室里,文山市纪委监委审理室的干部们正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文山市纪委监委坚持执行常态化、规范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实施,从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等抽调业务骨干,采用片区交叉评查的方式,对案件中的每项评查内容进行审核、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并量化评分,全面提升党纪政务案件查办质量。
为更好地开展评查工作,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结合上级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以及基层案件审理常见问题,修改完善案件质量评分标准,减少因主观因素导致评查结果的差异性,大家“对单打分”,确保评查工作标准一致。
以评促学是评查工作的目的之一。该市纪委监委将评查现场作为“练兵场”,通过片区互查互评、审理室干部现场指导答疑的方式,深入剖析案件查办中的共性问题,精准点拨个性难点,助力办案人员提升专业素养和岗位实操能力。刚上任不久的新平街道纪工委书记王永望对此深有感触:“这次评查更像是一场面对面的实战教学,不仅帮我们找准了问题,更教会了我们解决问题的方法,为今后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指引。”古木镇纪委书记张婷婷也有同样感受:“以前总觉得证据‘差不多就行’,今天才深刻明白证据链‘闭环’的重要性,今后我会更加注重程序流程、文书材料等问题。”
此次评查覆盖文书档案规范整理、办案程序合规性核查等全流程,共梳理出办案文书格式不规范、办案程序落实不到位等6类共性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建议7条。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制作案件质量“黑点”台账,实行“一案一清单”精准反馈,明确整改方向、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全程跟踪督促相关办案单位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评查成果转化为提升办案质量的实际成效。
评查只是手段,提升办案水平才是目的。该市纪委监委对反馈问题和已办结案件进行“复盘”,全面梳理案件质量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易错问题、疑难问题,制作《审理提示》对存在问题以及执纪执法新情况、新要求进行指导提示。
“案件审理是保证办案质量的‘关口’,更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水平的‘窗口’。”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案件评查结果运用,发挥好案件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功能,促进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周鸿飞)
(编辑:周秋 美编:张振飞 二审:郑泽娅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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