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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代卹同志辞职的决定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代卹同志
辞职的决定
(2026年4月30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郑代卹同志申请辞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文山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州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郑代卹同志辞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文山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编辑:郭韦 美编:向传帅 二审:郑泽娅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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