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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近日,州政府办印发《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民宿开办建设、规范经营、文旅融合、扶持发展、监督管理等方面出台系统性举措,进一步规范民宿行业经营秩序、夯实安全发展底线、激活产业发展动能,推动民宿产业规范化、集聚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
明确开办建设标准,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办法》清晰界定民宿定义,严格划定选址管控要求,明确民宿建筑产权、质量安全、消防安全、风貌管控标准,严控改扩建施工风险。同时,《办法》细化了生态环保、污水处置、垃圾清运、油烟治理要求,引导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细化经营服务规范,筑牢行业发展根基。《办法》建立全流程民宿经营管理制度,明确民宿需亮证经营、明码标价、诚信公示,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全面推行住宿实名登记、住客信息保密制度,严格执行公共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标准,规范视频监控安装使用与资料留存管理,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升民宿安全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全方位保障游客住宿安全与合法权益。
强化文旅融合赋能,丰富民宿产业业态。《办法》明确,将民宿产业纳入乡村振兴、文旅发展专项规划,统筹完善交通、供水、消防、通信、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大力培育“民宿+”融合业态,深挖民俗、非遗、艺术、书屋等本土资源,打造特色民宿产品体系。鼓励建设特色民宿集群,融合康养、旅居、旅拍、户外体验等多元业态,同步推进民宿智慧化、适老化升级,优化智能化服务,适配“一老一小”等多元化消费需求。
出台多元扶持政策,激活乡村发展活力。《办法》提出,持续放宽民宿发展准入,鼓励村集体和农户依法盘活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模式发展民宿经济,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支持民宿开展连锁经营、品牌加盟,鼓励个体民宿转型升级为企业,提供“个转企”便利化服务。通过优化金融信贷服务、推广民宿经营保险、开展专业化人才培训、培育民宿管家队伍、组建行业协会等举措,全方位赋能民宿主体成长,培育本土特色民宿品牌。
记者:李沅璟
编辑:郭韦
美编:向传帅
二审: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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