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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规定和要求,现将笔试成绩及后续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一)成绩公布。见附件《2026年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二)成绩查疑。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文山市凤凰路37号6楼)申请查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876-2129133)。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选由州属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若按比例确定的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岗位25326200507、25326200801按照选调计划数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参加笔试人数小于等于5人,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二)资格复审材料
1.《2026年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学历毕业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聘用文件或审批表、与现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其中聘任在七级、八级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文件复印件。身份为公务员的,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其中正、副科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公务员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4.2023年至202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各提供1份,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的过程。若所提供资料与选调计划岗位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程序。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岗位不足面试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将本人亲笔手写并捺印的书面放弃承诺交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既不提交放弃承诺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程序。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
面试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说课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程序。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后续有关事项等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s://wszrsj.ynws.gov.cn)公布。
四、组织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组织考察人选的,须进行加试,不得超比例确定人选。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行业标准的需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组织考察、体检、选岗或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进入面试并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体检和公示。
(二)2026年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及后续程序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等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6年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
附件:2026年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6日
来源:文山州人社局
编辑:唐雪娇
美编:冯明兰
二审: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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