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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秦某醉酒驾车肇事致一人重伤、一人死亡,在肇事后打电话叫来李某为其顶包,让李某向勘察现场的民警承认是自己驾车,包庇并帮助秦某逃避法律责任。法院审理:秦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李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以案说法:秦某虽然未离开事故现场,但主观上是为了故意逃避法律责任,所以认定为“肇事逃逸”,并联系到李某为其顶包,加大了公安机关查清案件事实的难度,比一般逃逸行为更加严重,秦某依法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