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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23年02月07日13时许,陈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某县城区迎宾路交警大队对面路口处时,因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未礼让右方道路来车,导致其驾驶的车辆与张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吴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吴某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以案说法:红灯不可闯,文明礼让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车。本案中,陈某某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未礼让右方道路来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车辆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