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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谭某1与谭某2、谭某3三人于2022年7月24日20时许在寻找马蜂时,被附近2名群众使用砖头、木棒、砍柴刀等器物砸打致使谭某2受伤,已经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鉴定,谭某2伤情为轻微伤,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已被送至某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以案说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