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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失言引矛盾 冲动伤人双拘留
案情简介:某村民委黄某1喝酒后在与黄某2聊天过程中,因生活琐事二人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黄某1先用手殴打黄某2,挑起事端,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经他人劝架,黄某2将黄某1放开,黄某2起身之后便从厨房墙边拿一把斧头来吓唬黄某1,最终导致黄某1受伤。经鉴定,黄某1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经审理,决定分别对黄某1与黄某2双方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以案说法:酒后勿乱言引矛盾,暴力不是解决矛盾的方式,应相互谦让,化解矛盾,积极寻找法律帮助,冲动暴力解决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被处罚人一方酒后失言导致双方矛盾激化;一方冲动暴力解决并致对方受伤;双方行为构成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罪。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