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丁某长期将废纸壳、矿泉水瓶等杂物堆放在楼道内,邻居曾多次在小区业主群里反映情况未果。一日,袁某在经过时杂物倒塌,导致袁某摔倒造成头部受伤。袁某出院后找到物业管理公司和丁某一起商议赔偿事宜未果,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丁某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赔偿袁某各项损失7200元。
以案说法: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可乱堆放杂物,应保持过道通畅,方便邻里通行。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履行管理,本案中,经过小区业主多次反映未处理,物业管理未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