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公路晾晒玉米引发车祸 法院判决引出三方责任人
案情简介:刘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途径一村庄时,行至李某晾晒玉米的路段,操作不当摩托车滚到路边水沟里,导致摩托车损坏,刘某身体多部位受伤。刘某住院治疗痊愈后,将李某及县交通运输局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刘某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故法院酌定刘某应自行承担70%的责任,李某在道路上晾晒玉米也是形成本次事故次要原因,承担20%的民事赔偿责任,某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道路的管理人,对路段疏于管理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
以案说法:本案中,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按规定佩戴头盔,驾驶无牌车辆上路,驶入村庄不减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李某未经许可在道路上晾晒玉米也是形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