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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疏忽酿山火 心有余悸责难逃
案情简介:胡某某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自家玉米地中焚烧包谷秆失火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三农户种植的杉木及松树被烧毁。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为28.4亩,被烧毁杉木640株和松树28株。胡某某的行为属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区内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行为,给予胡某某责令限期内更新造林和并处以人民币1010元罚款。
以案说法:在森林防火期野外农事用火需经批准,按照许可范围做好防火隔离带及灭火应急措施,过失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森林火灾无情,一旦失火,烧毁森林资源,造成财产损失,威胁千家万户财产和生命安全,而且还破坏生物多样性,严重危害生态安全,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