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wsrbxww@163.com

业主享受物业服务,应当支付物业服务费
2023-06-27 09:17 文山发布

案情简介:某公司系某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农某系该小区业主,某物业公司系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农某购得某公司开发的某项目商铺一处(系一期),合同约定,农某同意由该公司为农某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农某承担物业管理费。后农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协议,某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但农某却拒不支付物业费,经某物业公司多次催收仍不支付。经法院审理,判决农某五日内支付尚欠某物业公司物业费。

以案释法:本案中,农某作为小区的业主,在使用商铺期间,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后,未能按约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经某物业公司催要,仍拒绝支付,其行为显然于法律相悖,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读报纸

看电视 直播

听广播

媒体· 矩阵

  • 文山日报
  • 新闻综合频道
  • 综合广播
  • 交通广播
  • 新文山
  • 文山发布网
  • 文山发布客户端
  • 文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 视听文山微信公众号
  • 学习强国文山州学习平台
  • 文山发布新浪微博
  • 文山发布视频号
  • 视听文山视频号
  • 视听文山头条号
  • 视听文山抖音号
  • 视听文山快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