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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某某花园59幢居民楼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某市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线索进行核查。经调查,李某某组织42名学生进行违规学科类数学、物理培训。
李某某组织学生开展数学、物理学科类培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国家“双减”的规定,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给予责令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