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wsrbxww@163.com
案情简介:村民张某虽已远嫁他乡,其户口及承担经营的责任田仍在本村,但村里两次发放的征地补偿费都没有她的份,村里的解释是:远嫁他乡,就不是本村村民。于是,张某将该村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张某胜诉。
以案释法: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否则,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