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档卡户覃某、许某系同一村小组人,2003年许某随覃某到广东省务工并同居生活,期间共同生育一儿一女,2011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覃某到许某家生活。近年来,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导致感情不和,2020年7月,双方各自外出务工,未共同生活。后许某曾向法院起诉离婚,经庭前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覃某与许某自愿离婚,许某自愿一次性支付两子女抚养费35000元。
以案说法: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双方自愿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和离婚登记手续,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