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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纠纷典型案例
李某某与熊某某系夫妻,2025年6月20日,李某某与熊某某跟村子里面的人坐车到某县拉砂仁苗,两人在某县吃饭时都喝着酒,回到自己家门口时至下午17时许,因李某某找不到开门的钥匙,熊某某就责怪李某某,二人发生争执,熊某某用拳头打着李某某面部,用脚踢着李某某腿部,造成李某某轻微受伤。
经民警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李某某表示不追究熊某某的法律责任,熊某某保证从今以后改正,适量饮酒,不再动手打李某某,夫妻双方好好过生活。同时民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第3条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民警在调解过程中既强调法律底线,又注重感情沟通,体现了“法理情”融合的调解艺术,以及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需兼顾法律权威与人文关怀。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