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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面对婚恋关系 冷静处理婚恋纠葛
刘某与郑某于1992年年底经人介绍认识。1994年6月24日生育长子,1996年6月27日生育长女,2010年11月24日补办结婚登记。由于双方认识时间较短便同居,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加之郑某脾气暴躁,经常对刘某实施家暴,虽生育两个孩子但郑某仍无悔改。刘某诉称经常遭到郑某的家暴,手机也被抢夺,无法报警,不敢回家与郑某居住。郑某情绪表现激动,称长子并非其亲生儿子,诉称刘某长期与一男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庭审期间亦情绪激动无法自制,并扬言要报复刘某及其家人。庭审后郑某孙女描述,郑某已携带刀具想报复刘某,因看见本院安检处有法警进行人身检查,因此未将刀具带入法庭。现已及时与好当事人沟通协调,做好安抚工作,并制作排查报告及风险处置预案,对接属地乡镇综治中心,及时掌握当事人动向。
法律底线不容逾越,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是任意伤害他人、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上述案例缘起于家庭婚姻、感情纠纷的矛盾,被告人与被害人作为家庭成员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经营一段婚姻、一份感情实属不易,“忠诚”二字是前提,夫妻、男女朋友相处中磕磕绊绊在所难免,要多一份包容、多一点体谅,要审慎处理婚恋关系,冷静解决婚恋关系中的纷争,切忌冲动鲁莽行事闯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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