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推行检察监督制度 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案情简介:当事人陈某、徐某向法院起诉与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审理查明,当事人陈某、徐某意思表示为商品房买卖,但某公司表示为套取银行贷款进行资金周转,缔约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未生效,亦对双方不产生约束力。当事人陈某、徐某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检察机关组织当事人双方召开了听证会,对案件事实重新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双方在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以签订合法形式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来掩盖非法套取银行贷款的真实非法目的,应视为无效合同。
以案释法:检察听证制度是公民参与司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实际体现,推行检察听证制度不仅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更是推行阳光司法、检务公开的一个有效平台。本案中,通过组织当事人开展听证活动,保证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促进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