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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不是目的,以罚促改是初衷
案情简介:某珠宝店店面装修,在未向相关部门办理临时占用人行道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人行道,擅自在公共区域设置户外广告牌。调查过程中某珠宝店负责人积极配合调查,对违法事实及执法人员的现场勘验结果无异议,自愿接受查处,最终县城乡管理局依法对其处以限期恢复步行街路面整洁、修复损毁路面的行政处罚。
以案说法:随意占用人行道乱堆建筑垃圾,擅自开挖人行道路面的行为,既影响人行道路通行安全,又造成施工扬尘污染,还影响城市的市容美观。本案中,某珠宝店的一系列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案件办理过程中,某珠宝店负责认错态度诚恳积极主动承担恢复人行道整洁、恢复路面原状。决定对某珠宝店负责人处以警告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恢复人行道整洁、恢复挖掘损毁的人行道路面。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