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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未验先投”被重罚
案情简介:某公路改造工程分两段实施,分别于2015年9月启动建设,2018年完工,其中环南线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完工。全长126.63公里,总投资20.1936亿元。项目于2018年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某县水务局多次到现场进行督促整改。并对某公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案说法:本案主要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自主验收立即投入使用的问题,案件争议的焦点是同级部门在实施工程建设时不完善手续处罚力度的问题。通过本案得到以下警示: 要切实加强日常巡查,有效宣传涉水法规,及时发现水事违法行为并通过管理手段处置。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