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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娱乐场所禁止接纳未成年人
案情简介:某县文旅局联合公安局开展日常检查,在某歌舞厅发现正在消费的林某某、官某某及余某疑似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某歌舞厅涉嫌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经调查核实,某歌舞厅接纳未成年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没收违法所得1808元,并处罚款28000元。
以案说法:未成年人身心智不成熟,光怪陆离的灯光、震耳欲聋的音响、衣着暴露的美女、充斥满耳的色盅、猜枚、酒令都会让未成年人产生心理变化。相对于一般KTV,慢摇吧系列娱乐场所爆震的音乐声、超过承受能力的振幅、烟酒的刺激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发育,对于未成年人的危害性更大,对其成长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此类场所经营者应禁止接纳未成年人消费,杜绝违规经营行为发生。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