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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团伙作案架设GOIP受打击
2025年4月,罗某某等4人经人介绍在家通过“海鸥”手机APP与上家联系,在上家的指引下架设“手机口”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拨打电话20多个,时长约半个小时,上家通过支付宝收款二维码方式支付300元为好处费。后流窜到某县自助麻将馆内,用另2个人电话卡,再次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获利360元。
罗某某等4人的行为涉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对几人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农村留守青少年、学生群体法律观念淡薄,受“躺平文化”、享乐思想影响,以“几杯奶茶钱”为诱饵,形成团伙窝点,主动搭建简易GOIP设备拨打GOIP电话(“手机口”),忽视电话被用于诈骗引流、洗钱的法律后果,沦为电诈帮凶,卷入违法犯罪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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