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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未过户,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刘某2011年11月向甲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屋,双方于2011年11月12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刘某同日支付了房屋的全部款项。2014年房屋交付给刘某使用,同年,刘某在住房管理中心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但因甲公司的原因一直无法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仍然是甲公司。2023年,甲公司因债务问题被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3年2月查封刘某购买的该套房屋,刘某认为房屋属于自己,不应该被强制执行。
刘某的购房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属于可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法院解除了对刘某购买房屋的查封。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