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4月22日,丘北县人民法院对2014年7月7日发生的聚众暴力阻止“山水城”建设项目施工一案进行公开审理,19名被告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7月5日,被告人刘明、王东、王保、王洪等人商量,以山水城工地施工占用村集体土地未补偿为由组织村民前去阻扰施工。同年7月7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王保、王东、王成等人组织被告人李兴、李跃等部分村民携带木棒、锄头、镰刀等工具到山水城工地阻扰施工。到达现场后,被告人王保、王成等人要求施工人员停工,并与施工方蒲某、李某等人发生争执,村民王某(另案)见施工方人数较多,便打电话给被告人李伟,让其带人支援,后被告人李伟、洪友、刘忠、陈桥、陈德带领马头山村民赶到现场,与施工方发生对峙。被告人李伟、洪友、陈德、李跃、李兴等人喊“打”,便与其他村民持械追打施工人员,将施工人员打伤撵散后,村民们便折返回家。回家路上,被告人王东、李伟、洪友等人提出中午再去闹,又于当天中午12时组织马头山村村民100余人,再次持械到山水城施工工地阻扰施工。当天共造成施工方28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有3人达到轻伤。冲突还导致山水城项目建设全部停工,造成经济损失95.05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2013年10月,被告人李伟、李超、洪友、吴云、陈德、李和、李辉、王建、陈达、陈灿等人商量,以笔架山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项目未对村集体的道路、荒山进行补偿便开工建设为由,组织村民采取砍树、堆放石头等方式将道路阻断,以阻止施工方车辆及人员进入施工工地,并叫刘某(另案)守在路口,每天支付其工钱25元,如见到施工方车辆及人员进入工地,就打电话通知洪友等人。在堵路期间,被告人吴云、李和、陈德、李伟、洪友等人还与施工方人员发生争执,将施工人员打伤并砸烂工人的安全帽。2014年9月5日,被告人李伟、李超等人在进出公租房工地的平山脚(地名)处,将拉沙准备进入工地的龙某、莫某打伤,并组织村民将莫某驾驶的农用车掀翻。由于进出工地的道路被堵,导致公租房、廉租房项目建设停工,共造成经济损失156.7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云、李伟、洪友、李和、陈德等19名被告人聚众阻止建设项目施工,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并导致企业生产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应当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文中19名被告人均为化名)
(靳伟丹)
(编辑:熊明刚)
相关链接:丘北发生暴力阻止在建项目施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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