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自家地里的豆栅被偷怀疑邻居所为,为此引发纠纷双方互殴,致使一方受伤一方获刑。
家住丘北县双龙营镇的许某与曾某系邻居,2012年6月6日,被告人许某及妻子胡某因怀疑是曾某拔了自己家菜地里的豆栅,便叫曾某夫妇一起到地里看。双方发生争执,许某及其子与曾某相互殴打,致使曾某的胸部和面部受伤,2013年6月13日许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曾某的胸部损伤评定为轻伤乙级,面部损伤评定为轻微伤。案发后曾某到丘北县双龙营卫生院住院十一天,支付医疗费3000余元。
案经丘北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并认为,被告人许某在与邻里发生争执时,没有正确处理,而是使用暴力伤害他人身体,致使被害人曾某轻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许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其积极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判处其赔偿曾某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等损失共计4631.88元。
(李宾果)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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