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近日,丘北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铁路务工人员受伤维权纠纷案。
2013年5月,来自贵州的小王受雇于重庆某建筑公司到丘北县参加修建云桂铁路,同年12月,在隧道工程施工中,由于工地“站桥”的零部件滑落致使小王受伤,造成八级伤残。小王受伤后,共获得了20.3万元的医疗等补偿,但还有7.6万元补偿未能领到手,小王曾多次找到该公司协商赔偿,终因建筑公司对小王受伤后的这一要求分歧过大而产生纠纷,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小王选择了向受案地法院起诉维权。
该案经丘北县人民法院审理,主审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反复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积极做好当事人双方的协调工作。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该公司当庭一次性再赔偿小王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7.6万元。(侯建宇)
(编辑:熊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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