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一把小巧的镊子,轻易而举就能够捞到现金几千元”。正当小偷得意忘形地准备数钱时,他的“炫耀”被失主发现,在协警的帮助追捕下,这个狂妄的小偷终于被当街抓获。
2013年11月17日,家住丘北县官寨乡白马村委会的何辉在锦屏镇环城东路某五金店门口看见杨树明在店内购买东西时裤兜里装有钱,于是何辉便进入店内站在杨树明的身后,用随身携带的镊子将杨树明右裤兜里的2300元人民币盗走。得手后的何辉转到店门口准备大大咧咧的数钱时,他的举动被失主发现并当场追撵,在巡逻协警的帮助下,何辉跑到东门十字路口时被抓获。
案经丘北县法院审理查明并认为,被告人何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辉犯盗窃罪的罪名成立。为此,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对被告人何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罗家恩)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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