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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项目使用指南
为切实减轻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富宁县正式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电子消费券按月发放,助餐、助浴、康复护理、机构照护等服务均可抵扣,多重福利守护银发幸福!
享受人群:
注:并非所有老年人都能申领,核心条件有3项,同时满足即可成为政策关爱对象。
1.年龄要求:年满60周岁及以上;富宁县常住(本地户籍/居住证/长期居住证明),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的老年人。
2.能力等级:经专业评估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国家标准中的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该标准从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4个维度评估,确保等级认定科学权威;
3.排除情形: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补贴范围。
补助额度:
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自付费用50%抵扣,每月最高800元
2.机构养老服务:自付费用40%抵扣,每月最高800元
3.失能评估费:最高抵扣100元,剩余自付
注意:消费券当月有效,当月使用,次月失效,不可重复累积领取,每月只可以领取其中一项补贴。
申请方式:
一、线上申请
微信/支付宝搜「民政通」小程序或下载民政通APP,实名注册后提交申请,支持代办。



二、线下申请
携带身份证、常住证明等材料,前往户籍地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或村(社区),工作人员全程协助办理;行动不便老人可申请上门服务。
审核发放:
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专业机构上门评估,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电子消费券,点击自动领取后每月1日自动续发,当月有效、直接抵扣。
使用方式:
消费券可在富宁县内备案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直接使用,享受上门服务或机构照护时,缴费环节直接核销,无需额外操作。
咨询热线
富宁县民政局咨询热线:0876—6125995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特别强调!
部分地方已出现以消费券名义针对老年群体开展非法活动的情况!
“民政通”不会以任何形式向您索要银行卡、验证码或密码。请务必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切勿向陌生人透露敏感信息或转账,谨防诈骗。
富宁县民政局
2026年2月4日

(来源:富宁县民政局)
(编辑:周秋 美编:冯鹤 二审: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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