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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用权监督,近年来,广南县纪委监委探索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工作开展“嵌入式”监督,着力解决干部监督室监督“离得远”和工作组自我监督“宽松软”问题,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监督方式。研究制定《广南县纪委监委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开展嵌入式监督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共11条18款,进一步明确监督工作重点、监督方式和监督主体责任,通过选任特约监督员方式,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工作开展“嵌入式”监督,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正确行使监督检查权、审查调查权和巡察监督权。
确定监督主体,形成监督合力。该县纪委监委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工作组为载体,明确组长为“嵌入式”监督第一责任人,同时兼任干部监督特约监督员,履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工作“嵌入式”监督职责,对工作组各成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等开展“零距离”监督,发挥“移动”监督员作用,做到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开展到哪里,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工作和干部“双安全”。
明确监督重点,提升监督质效。10名特约监督员“八小时内”重点围绕干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洁纪律等方面开展监督;“八小时外”重点围绕监督检查组、审查调查组、巡察组人员在与被监督对象、审查调查对象联系时,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私自接触等问题。
规范监督方式,做实“贴身”监督。特约监督员与干部监督室同向发力,采取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查看监控、检查抽查等方式,将干部监督工作“嵌入”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工作全过程,对工作人员在思想动态、工作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发现有跑风漏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谋私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2025年10月以来,共对1个专项工作组、6个审查调查专案组、9个巡察组开展“嵌入式”监督,发现执行驻点工作要求不严格、线索移送不及时以及未按规定使用涉密设备等问题6个,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14人。
下一步,广南县纪委监委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压实干部监督责任,持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全过程全链条强化对干部履职用权监督,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成为长久的行动自觉。
广南县纪委监委:卢谊飞
编辑:周秋
美编:陆军
二审: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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