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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调整2026年度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比例
2026年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仍按不低于5%、不高于12%的标准执行。
二、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核定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二)缴存基数上下限
根据文山州统计局数据,2025年文山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178元,据此核定2026年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为27534元。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19号)规定,据此核定2026年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二类地区2020元,适用于文山市;三类地区1870元,适用于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
经测算,2026年度文山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608元,下限为二类地区202元,三类地区188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在核定的上下限范围内,根据自身实际收入情况和需要自主选择缴存。
三、执行时间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相关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并将确定的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按要求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2026年7月13日至8月31日为集中调整期。缴存单位可通过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网厅(www.wsgjj.com/WSYYT)自行申报。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3日
来源:文山住房公积金
编辑:刘虹
美编:张振飞
二审: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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