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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教育局、民宗局:
在教育部、国家民委、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的关心支持下,2018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云南民族中学、云南民族大学附中等学校普通高中民族班继续在我州招生,同时,为做好特有民族本科及大中专班等招生宣传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招生名额及条件
(一)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少数民族考生5人,初中三年户籍、学籍均在我州并实际就读。
(二)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高中民族班招生名额:壮族4人,苗族2人,瑶族2人。552分以上(不含加分)。
(三)云南民族中学
州市高中民族班招生名额: 5人;州市高中普通班招生名额:4人(民族不限);510分以上(不含加分)。
(四)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1人,三年免学费,民族不限,552分以上(不含加分)。
(五)大理一中华盟班
农村应届初中毕业生1人,家庭经济困难,每年提供8000元的学费和生活资助,560分以上(不含加分)。
(六)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专业继续面向文山州招生,参加州组织的壮语、苗语口语测试合格的学生均可填报。
(七)云南农业大学
农林经济管理等专业本科班:苗族3人,瑶族1人。
(八)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园林技术专业大专班:苗族2人,瑶族1人。
(九)云南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和"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中专班:苗族2人,瑶族1人。
二、报名办法
(一)报考云南民族大学特有民族本科班、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特有民族大专班、云南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专业,报考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等的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填报在招生学校的对应批次志愿内;报考云南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和"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中专班的学生参加全州高中阶段统一填报志愿。
(二)符合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民族班、云南师范大学附中民族班、云南民族中学民族班、云南民族大学附中民族班、大理一中华盟班报考条件,需要报名的学生,请于2018年7月12日至13日到学籍所在县(市)招考办报名,填报相关学校报名登记表,每个学生限报一所学校,由县(市)招考办和县(市)民宗局共同审核学生报名资格,于7月16日前汇总上报州招考办,由州教育局和州民宗委共同审核后,分别上报招生学校进行录取。推荐上报工作结束后,才进行我州普通高中的投档录取工作。各学校具体报考条件按学校报考简章和文件规定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举办民族班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方针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体现,各县(市)教育局、民宗局、初级中学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把相关学校的招生简章张贴到学校宣传栏、班级宣传栏,让所有考生及家长充分了解各学校的招生情况及报考条件,确保2018年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学生的学籍、成绩等资格审查由州、县(市)教育局负责,民族资格审查由州、县(市)民宗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推荐上报等工作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各县(市)教育局、民宗局、初级中学要根据各招生学校招生要求,结合考生成绩、民族、家庭条件等情况,认真指导学生进行报名。各学校均有相应的网址或咨询电话,可上网查询具体招生简章或电话咨询学校。
州教育局招考办
联系人及电话:杨仕鹏,0876-2190690
州民宗委文化教育科
联系人及电话:骆寅,0876-2197215
(州教育局招生办)
(编辑: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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