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双拥办关于
拟推荐命名表彰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和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的二次公示
根据《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云南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拥〔2022〕5号)、《云南省双拥办关于反馈双拥模范拟表彰对象初审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将经省级反馈推荐命名表彰的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名单二次公示如下:
一、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6个)
文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山艾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砚山县第二小学
中共麻栗坡县董干镇委员会
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
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3名)
何昌娥 中共砚山县委书记
胡献浩 文山州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
杜卓春 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9日至9月16日)。公示期间,凡对拟推荐上报的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文山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文
联系电话:0876—2136596
电子邮箱:479337204@qq.com
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7号(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663099
文山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编辑:刘梅 排版:张振飞 审核:李云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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