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滔到派出所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
余滔,男,壮族,云南砚山人,1987年7月生,2009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砚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他从警以来能够时刻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不办人情案、金钱案,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履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用智慧和勇气诠释执法为民的大义。
勤学苦练本领,铁面无私执法
余滔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不变的为民情怀,激昂的工作干劲,默默耕耘在平凡的岗位上。多年来,余滔坚持利用工作之余系统学习法律知识为自己“充电”,顺利考取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A证。始终坚持以“严”为主基调开展案件审核工作,提出了“严、细、准、全、清、快”的审核案件要求,从证据、程序、定性、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环节均认真审核,做到了所处理的每一人每一案都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严把各类案件的办案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全局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在砚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担任教导员工作期间,他共审核刑事案件200余件,行政案件500余件,经他审核的刑事案件没有一起出现无罪判决,行政案件没有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同时,结合自身办案经验,精心制作课件,对砚山县公安局全体民警开展了3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及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技能培训,多次深入辖区12个派出所和多个一线执法部门开展一对一执法培训活动,为提升全县公安系统办案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余滔开展大清查
铁胆扫黑除恶,百炼成尖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余滔主动向局党委请战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在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以身作则、冲锋在前,先后参加专案组5次,主办“许某等人涉黑案”“吴某某等人涉恶犯罪集团案”“张某涉恶犯罪集团案”“杨某某涉恶犯罪团伙案”,协办“沈某某等人涉恶犯罪团伙案”,审核并参与办理“徐某某等人涉黑案”“左某某等人涉恶犯罪集团案”“李某某等人涉恶犯罪集团案”“陈某等人涉恶犯罪团伙案”,铲除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打掉了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打处犯罪嫌疑人156人,破获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各类案件100余件,缴获涉案财产总价值1.6亿元。
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接近尾声时,县公安局扫黑办接到一起以许某某为首的团伙,在砚山及附近乡镇辖区内,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据前期调查,许某某团伙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盘踞砚山,欺压残害群众,百姓敢怒不敢言。这时余滔再次请缨,主动加入“7·09”专案组。面对该团伙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恶劣,加之黑恶犯罪时间跨度长,因时过境迁导致很多关键证据灭失,使得调查取证工作异常艰难的情况,余滔利用自身法律知识丰富的优势,结合专案实际提出“各个击破、重点突破、分化瓦解、分块办理”的侦办措施,破冰推进一度陷入僵局的涉黑涉恶案,先后抓获、刑拘涉案嫌疑人117人,114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破获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案件90余起。
尽职好所长,只为辖区宁
余滔担任江那派出所所长以来,针对县城区的治安乱点多、案件高发的状况,采取“严打快处、以打促防、打防结合”的措施,开展“缉枪治暴”“扫黄禁毒”“两抢一盗”“扫黄打非”等各类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办理了贩卖毒品案、诈骗系列案、嫌盗窃系列案、盗抢系列案等各类刑事案件200余件,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120余人,收缴各类枪支10余支、子弹400余发、手榴弹111枚;办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吸毒、寻衅滋事、赌博、卖淫嫖娼、殴打他人等各类治安案件100余件,处理违法嫌疑人100余人;收缴麻将桌30余桌、扑克牌等各类赌具无数,铲除非法种植的大麻、罂粟等毒品原植物500余颗,有效地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使砚山县辖区案件高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人民安全感、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来源:州委组织部)
(编辑:熊明刚 排版:尹颖 二审:李云淑 终审:资云波)
1、本站所发布信息均为非营利性新闻宣传,若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本站不承担侵权责任。
2、转载或引用本站内容须注明 "转自(或引自)文山新闻网" 字样。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站不承担责任。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