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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系安全带?蜀黍教你!
10月10日上午,砚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民警在炭房收费站出口处对一辆号牌为湘LF19***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邓某不按规定系安全带,民警引导其靠边停车,并进行了正确示范。最终,邓某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
扣分罚款事小
人身安全事大
万一发生交通事故
安全带起很大的防护作用
能减轻车内人员受到的危害
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
只要驾车或乘车上路
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来源:文山交警)
(编辑:唐雪娇 排版:钟晓明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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