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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谣言,丘北县公安局发布通告→
2021-08-20 18:21 文山发布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8月19日,丘北县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通告指出,全县网民应对网络发布的信息仔细甄别,不得在网络上转发、传播和扩散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不得随意传播未经核实的音视频、图片和文字信息;不得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编造谣言,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全县网民应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对已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虚假捏造的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全县网民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的违法犯罪、扰乱秩序、违背公序良俗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消除不良影响。

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要认真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如群内出现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追究群管理人、发布人、恶意转发人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的虚假信息或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编造者、转发者及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底线,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信息及线索。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110

网络举报:在“丘北警方”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后台留言进行举报

(来源:丘北警方)

(编辑:唐雪娇 排版:张振飞 审核: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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