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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文明行为,州公安部门这样做→
文网讯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我州公安部门将持续开展广泛深入的教育引导、宣传发动等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不文明行为予以劝告纠正。
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勤执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铸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行使权力,正确履行职责;坚持保安全与保民生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重点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对轻微违法未造成后果的予以教育提醒或口头警告。明确执法尺度,拓宽和畅通执法监督渠道,提高群众知晓率。拓宽和畅通执法监督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多点位开展宣传教育,为《条例》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警方新媒体平台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定期公布重点违法人员名单,强化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形成有效震慑;主动送法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场所为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条例》及法律法规宣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针对学生等重点群体,联合教育、学校、媒体机构提前策划“开学第一课”,集中开展开学季法治宣讲。

(记者:龚莉 实习记者:周西杨)
(编辑:李正兴 排版:尹颖 二审:李云淑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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