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1、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利于车辆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发生事故无法理赔:车辆逾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可能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摩托车:10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校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9座及9座以下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大型轿车、摩托车。
符合免检范围的车辆,在注册登记后第2年、第4年、第8年需要定期检验时,可直接向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
更多名单点击链接:7月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xls
(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规定,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驾驶人的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将无法获得理赔。这种情况问题就很严重了,车主朋友们可不要因小失大。
来源:文山交警
编辑:周秋
美编: 冯明兰
二审: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