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砚山县坚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清缴涉案资产同步,精准发力,全力推进打财断血工作,目标任务就是摧毁黑恶势力造血功能,斩草除根。
三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共打掉8个团伙,扣押房产别墅2栋、自建房4栋、商品房2套、商铺11间、10个车位,冻结银行账户56个资金512万余元,以及车辆13辆等其他涉案财物价值共计7400余万元。
砚山县人民检察院
加强监督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注重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并做好随案移送工作,在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时,提出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砚山县人民法院
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适用力度,运用财产刑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已判决的8件涉恶案件均依法适用财产刑,对49名被告人处以3000元至33万元不等罚金,共并处罚金310万元,责令退赔65.21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6.43万元。
加大执行力度,移送执行涉恶案件7件,涉及罚金共25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4.53万元、责令退赔38.31万元,执行标的共310.84万元,已执结4件,正在执行3件,执行到位34.20万元。
已判决生效1件涉黑案件,涉及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人、罚金共15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1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64.52万元已全部移送执行,没收违法所得515万元已执行到位,执行到位罚金106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执行到位4698.57万元。
(砚山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邓维友 李文雄 杨朝仙)
(编辑:侯佑琴 排版:钟晓明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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