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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新规 丘北将网约车纳入“正规军”
2017-01-13 09:41 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日前,丘北县出台新规将网约车纳入“正规军”,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

该县出台《丘北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对县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进行规范。明确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需向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委托书等材料。

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条件:7座及以下且车价不低于10万元,车龄不满3年的乘用车;车价以购车发票为准,车龄以车辆登记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车身前后左右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服务评价装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运营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一级以上,车辆类型等级在中级以上;网约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责任限额不低于50万元;车籍地为丘北县;现有巡游出租汽车可直接申请网约车经营服务,待车辆更新时参照网约车准入条件。同时,明确了12条网约车经营行为,要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建设完善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

(特约记者 靳伟欣)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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