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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小额担保贷款已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
文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从2017年1月起,麻栗坡县将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创业“贷免扶补”贷款政策统一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
麻栗坡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的要求,及时将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创业“贷免扶补”贷款政策统一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调整后贷款对象范围调整扩大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太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贷款额度:各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创业的,贷款额度根据合伙人数,每人10万元以内,原最高不超过5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发挥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的辐射拉动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承贷(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招用人数、企业经营规模和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贷款期限: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由目前的最高不超过2年调整为最高不超过3年。
(特约记者 沈启明)
(编辑: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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