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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规范公租房管理5293户家庭有新居
文网讯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丘北县制定出台《丘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房源筹集及准入、配租、租赁、退出、监督等方面管理进行了明确。
面向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放宽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降低租金标准,实行住房分级定租,共分为三挡:一档在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低保(包含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或未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的,房屋户型面积为50平米的租金按2000元/年收取,房屋户型面积为40平米的租金按1500元/年收取;二档在工业园区、乡(镇)政府、教育卫生农科等公益类单位申请位于乡镇(含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按1000元/年收取;三档即享受低保(含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或持有一级、二级以上残疾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租金按900元/年收取。截至目前,在建公共租赁住房7001套,计划分配入住5293户,收到申报公共租赁住房5293户。
(靳伟欣)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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