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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出台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
文网讯 近日,马关县出台《马关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共20条,对召回情形、召回预警、召回程序、召回管理、结果运用、工作纪律等作了规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县委实施办法的;不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的;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等出现26种召回情形的干部实行召回管理。
《办法》规定了三种召回处理措施:集中教育。被召回管理的干部离岗接受县委干部召回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集中教育培训;跟踪考核及综合评定。被召回干部的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满后,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反映良好的由县委干部召回领导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报请县委批准后,在原单位继续履职。反之,转入组织调整与处理程序;组织调整与处理。根据被召回管理干部的现实表现、综合评价考核情况,采取调离岗位进行转岗、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降级、顶岗等方式进行调整与处理。
(章荻)
(编辑: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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