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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州(市)外专局
文网讯 近日,省人社厅专门下发文件,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我省16个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的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减少重复审批、避免监管漏洞、提高工作效率,原“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做到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决定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16个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局),下放之后,除中央驻滇单位、在昆省属企事业单位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许可申请由省外国专家局直接办理外,其他许可申请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州(市)办理。我州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全力服务外国人来华工作。
(沈孝清)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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