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wsrbxww@163.com

砚山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每月可领护理补贴
2017-02-10 11:36 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近日,砚山县制定下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内容。

砚山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砚山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持证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砚山县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持证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制,由中央、省、州财政根据砚山县财政困难情况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县财政要将补贴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县范围内统一标准,不得降低补贴标准和扩大补贴范围。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委会或其他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管理区、新民农场残联自愿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根据申请补贴种类提供相应证件,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提供残疾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填写《砚山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登记表》;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应提供残疾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填写《砚山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登记表》。

(邓维友)

(编辑:骆丽)

读报纸

看电视 直播

听广播

媒体· 矩阵

  • 文山日报
  • 新闻综合频道
  • 综合广播
  • 交通广播
  • 新文山
  • 文山发布网
  • 文山发布客户端
  • 文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 视听文山微信公众号
  • 学习强国文山州学习平台
  • 文山发布新浪微博
  • 文山发布视频号
  • 视听文山视频号
  • 视听文山头条号
  • 视听文山抖音号
  • 视听文山快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