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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建立审计检察协作配合机制
文网讯 近期,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实现法律监督与审计监督的紧密衔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马关县检察院和马关县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反腐败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共同建立了全方位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检察院和审计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重大案件的查办,通报全县协作配合的情况,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认为可能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等违法犯罪情况的,或者对是否涉嫌职务犯罪难以判断的,可商请检察机关提供专业判断或咨询,必要时可以商请派员参与审计;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或者有关责任人员有重大违法嫌疑,并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潜逃可能的,可以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依法办理。检察机关、审计机关定期不定期相互通报各自领域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重点,并在工作中加以关注,适时反馈有关信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张文卫 )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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