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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5类农村残疾特困户建房可获户均补助6万元
文网讯 为确保农村残疾特困户住上安全稳固的住房,实现农村残疾特困户同步脱贫摘帽,丘北县将重点对农村残疾特困户进行扶持,户均可获县政府转贷补助6万元。
丘北县按照“三优先”(无房户优先、住房最危险优先、经济最贫困优先)和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以经济适用、安居乐业为目标,对农村特困残疾人进行重点扶持。明确了5类农村残疾特困户可获补助,即:年满60周岁无法定赡养人或与其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子女属重度残疾人的(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一、二级视力残疾;一、二级肢体残疾;一、二级智力残疾;一、二级精神残疾;一、二级多重残疾的残疾人)、未满60周岁夫妻双方一方或双方属重度残疾人的且无法定赡养人的、未满60周岁夫妻双方一方或双方属重度残疾人的且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子女属重度残疾的、已达法定婚龄属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独居一年以上的5类农村残疾特困户可获补助。
建房补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提出申请、村小组初核、村委会复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程序,采取3种建设方式,一是农村特困户无能力建房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采取统规统建的方式,在符合条件的农户的自有宅基地或村组安排的宅基地上新建房屋;二是特困农户愿意与其他人共同建房的,可将建房补助用于与其他人共同建房。房屋建成后,贫困农户至少拥有60平方米的所有权;三是具备集中建房条件的,采取集中建房的方式建设。
房屋动工后,将先给予支付50%的启动资金;房屋建设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支付剩余50%的补助资金。规定农村残疾特困户建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第一层层高不得高于3.3米,房屋结构为砖木或砖混结构。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王灵惠)
(编辑: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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