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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老年人高龄津贴惠及5.5万人
文网讯 “十二五”期间,文山州共为55042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累计发放15440.18万元。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为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从2007年起,文山州开始对全州无职业、无固定收入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给予保健补助。按80-89岁每月每位老年人补助30元,90-99岁每月每位老年人补助50元标准发放。对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给予长寿补助,每月每位老年人100元。
2011年,我州正式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对具有文山州户籍的80-89岁、90-99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人均不低于30元、50元、1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2012年,州人民政府印发《文山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健全和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龄津贴自然增长机制,对具有我州户籍的8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月人均不低于5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2014年再次提高高龄补助发放标准,将90至99周岁老人高龄补助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2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长寿补助从300元提高到1000元,100周岁老人长寿补助发放标准位居全省之首。
(侬媛)
(编辑: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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