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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强制拆除“活人”墓穴

文网讯 3月27日,在文山头塘坝公园隔壁的大破山上,文山市城市面山“活人”墓穴工作领导小组对非法建设的“活人”墓穴进行强制拆除。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陋习,保护土地资源和自然环境,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文山州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今年2月,文山市结合实际,制定《文山市清理整治丧葬用品服务市场及城市面山“活人”墓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由市民政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政法委、司法局、国土局、规划局、林业局、市管局等单位和部门组成的文山市城市面山“活人”墓穴工作领导小组从今年2月中旬开始,召开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整治“活人”墓穴工作动员会议,村(社区)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要求墓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进行坟墓整治,对逾期仍不按规定处理的将强行拆除。
经过前期工作,目前文山市辖区内仍有595座“活人”墓穴仍未拆除。3月27日,文山市城市面山“活人”墓穴工作领导小组对卧龙、开化、新平三个街道及东山乡范围内的“活人”墓进行强制拆除。“我们将用5天时间把这些‘活人’墓穴全部清理完毕。”文山市民政局局长郭光才在拆除现场对记者说。

据介绍,拆除工作于3月底结束。整治结束后,整治范围内如再出现新建坟墓的,一律按平毁处理。
据了解,今年7月1日后,文山市居住在火化区的所有居民,死亡后一律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实行惠民殡葬政策,进入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属实行火化区内的城乡居民,给予丧属殡葬补助4000元,不属于火化区内的城乡居民,给予丧属殡葬补助4500元。
(记者 陈慧)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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